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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调研指导的通知

    时间:2022-11-14   作者:佚名   来源: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

      各试点市、县农业农村局:

      按照《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<2022年湖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鄂农办函〔2022〕58号)文件要求,为摸清各试点进展情况,进一步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落细落实,并为各试点年底考核评价提供参考,定于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调研指导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    一、调研指导内容

      1.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》执行落实情况。

      2.各地对照《2022年湖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》考核评分细则内容(附件)各项工作自查自评情况。

      3.试点县工作推进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。

      二、调研指导时间

      11月20日-12月10日,各组根据安排自行确定时间。

      三、分组安排

      第一组:厅种植业管理处毕春群一级调研员带队,赴云梦县、郧阳区。联系人:谢原利,联系电话:13871318422。

      第二组:省植保总站郭子平站长带队,赴宜昌市、枝江市、秭归县、五峰县。联系人:徐荣钦,联系电话:13554384040。

      第三组:省植保总站童军调研员带队,赴仙桃市、潜江市、沙洋县。联系人:路冰斌,联系电话:15072489715。

      第四组:省植保总站周华众副站长带队,赴英山县、麻城市、广水市。联系人:张欧,联系电话:18702744178。

      第五组:省植保总站王江兵副站长带队,赴新洲区、监利市、赤壁市。联系人:刘全科,联系电话:18062031297。

      四、相关要求

      1.各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,轻车简行。

      2.严格遵守各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,在调研过程中做好自身防控。

      3.各地要对照评分细则自评并认真准备2022年工作总结、自评打分表和汇编材料(文件、照片等)。

      4.各组要通过听取汇报、座谈、查阅资料、实地走访等方式摸清情况,针对性督促指导有关法律法规、会议文件精神和工作措施落实。

      5.工作结束后,联系人及时提交调研报告至省植保总站药械科。

      

      

      附件: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

      

      

    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

      2022年11月8日

      

      附件1

    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

      

      

      类别

      考核评价内容及分数

      评分

      组织部署

      (20分)

      组织保障

      (10分)

      领导重视、工作部署情况3分;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情况2分;宣传、培训工作开展情况3分;引导扶持资金安排情况2分。


      督导监管

      (10分)

      督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3分;市级对县(市、区)考评工作3分;监测数据、信息调度及工作总结完成情况4分。


      工作开展

      (80分)

      回收体系建设(10分)

      回收点布局、运转情况6分;

      集中转运站建设情况4分。


      回收情况

      (40分)

    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进展及目标完成情况40分。


      台账建立

      (5分)

    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、集中转运和处理台账建立5分


      贮存

      (10分)

      农药包装废弃物及时归集、暂存合理合规10分


      运输

      (5分)

     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转运5分


      处置和利用

      (10分)

     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10分。


      


    原文链接:http://nyt.hubei.gov.cn/bmdt/yw/zbzh/202211/t20221110_4397643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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